原标题:青海、四川、新疆、内蒙古四省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问题
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11月12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青海、四川、新疆、内蒙古等4省(自治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各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均达到评估标准和国家规定要求。
据悉,10月8日至13日,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10个)、四川省(39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个)、内蒙古自治区(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督导检查。
依据检查结果,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检查,四个省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方面,各省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同时,根据督导结果,这些省(区)的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四个省份部分县、部分学校均存在大班额问题。例如,青海省民和县三中在校生超过3000人,规模过大;四川省宣汉、安岳等县部分学校办学规模在2000人甚至3000人以上,小学班额超过45人的班级较多,甚至有班级超过50人、60人。新疆伊宁县、疏勒县、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问题。内蒙古翁牛特旗、巴林左旗、赤峰市红山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都存在大校额学校。
办学条件上,四个省份仍存在不足。部分县、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缺口较大、运动场建设标准低、教学设备不够齐全、图书陈旧,复本率高,部分图书不适合相应年段学生阅读、部分学校没有建设校园网,不能够完全满足课堂教学需求。
师资建设方面,四个省份部分县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突出。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学科教师缺口较大、教师人均培训时长不足、聘任代课教师较多且没有纳入社保、教师老龄化问题严重,部分学校存在教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情况。
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部分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青海省化隆县、同仁县、泽库县仍有欠拨资金尚未补拨到位,同仁县未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政策,泽库县部分学校2017年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5%。新疆疏勒县、喀什市、岳普湖县、乌苏市部分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不达标。内蒙古翁牛特旗、巴林左旗等县均未按规定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影响教师年度培训计划任务的完成。
此外,青海省部分学校还存在一些漏洞,如部分学校校园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各县三类残疾儿童绝大多数是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无法保证三类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特殊教育。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