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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文章: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检察力量

原标题:评论员文章: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评论员

55年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从古越小镇走向之江两岸,走向全国。55年来,“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时空转换,新时代需要怎样的“枫桥经验”?11月12日,在浙江绍兴举行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给出了答案。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不遇之大变局,给我国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同时,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人民需要的深刻变化、经济体系的深刻转型、科学技术的深刻革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给社会治理带来新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水平的需要,给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需要创造性地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层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会议提出的总要求,针对性极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奠基之举、固本之功,要做好“五个坚持”,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检察机关继续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即时掌握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及时发现法律监督线索,实现信息全覆盖、监督全覆盖。要将检察办案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入查找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一句话,检察机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枫桥经验”这个“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打牢稳固和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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