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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推动电商与两大反盗版联盟合作保护版权

原标题:国家版权局推动电商与两大反盗版联盟合作保护版权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双十一”期间,国家版权局提醒各电商平台企业要主动加强版权管理,不得鼓励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销售侵权盗版商品。

日前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在国家版权局的推动下,拼多多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签订合作协议,将从工作机制、侵权投诉、协助执法、行业研究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之前,阿里巴巴集团也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计划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遵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平台技术与出版社数据,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对重点图书的线上盗版销售进行主动防控。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该局推动社会共治,引导电商平台与权利人开展版权合作,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2012年曾推动淘宝网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美国电影协会分别签订《加强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协议》和《关于加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备忘录》,各方在协议框架下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据悉,国家版权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同时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推动网络平台与权利人(组织)、版权相关联盟(协会)开展版权合作。

在“双十一”期间,国家版权局提醒各电商平台企业主动加强版权管理,不得鼓励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销售侵权盗版商品;同时依法加强维权管理,履行好“通知——删除”等法定义务,不额外设置不合理要求。各电商平台须切实加强侵权处置,细化用户管理制度,规定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罚措施,积极做好执法协作,配合版权执法相关部门的协查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侵权盗版违法犯罪线索。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李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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