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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有序推进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

原标题:拉萨市有序推进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拉萨市积极响应区市党委、政府的号召和自治区林业厅的安排部署,及早动手,精心安排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

一、明确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拉萨市需在2年(2017-2018年)内全面消除海拔4300以下(包括4300米)的“无树村”和“无树户”。2019年主要任务是管护和海拔4300米以上的无树村和无树户进行科学试种。

二、认真摸底调研

经统计,拉萨市“无树村”有20个,其中海拔4300米以下(含4300米)有4个,即林周县阿朗乡拉康村、阿布村、嘎列村、布岗村;海拔4300米以上“无树村”有16个,包括尼木县4个、当雄县11个、堆龙德庆区1个。我市“无树户”有25004户,其中,海拔4300米以下包括4300米“无树户”有18679户,海拔4300米以上的“无树户”有6325户。

三、制定实施方案

认真起草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了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多次修改,该《实施方案》于7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8月31日正式下发《关于批转<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7])163号)。

四、全面行动,消除“无树村、无树户”

今年各县(区)结合义务植树提前安排,着手开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寺庙周围共植树造林6249.4亩,栽植各类苗木49万余株。县级财政配套投资4166.6万元,另外,企业垫资12070.96万元用于植树造林。目前,我市已完成消除“无树户”359户,其中,城关区已完成消除285户的“无树户”工作,栽植云杉1700余株;柳梧新区完成柳梧乡德阳村安居小区消除“无树户”74户,已全部完成消除“无树户”任务,栽植各类苗木1064株。

五、推进重点村组和生态文明村绿化建设

结合当地生态环境特点,规划一批造林绿化重点村组、力争要建成一批有看点、有成效的生态文明村。拉萨市计划实施的重点村组有6个(注:达孜县德庆镇易地搬迁点、曲水县南木乡江村、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东嘎村、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斯布村多嘎组、尼木县卡如乡卡如村、城关区夺底乡维巴村)。计划实施的生态文明村有18个(注:其中达孜县1个(邦堆乡克日村)、空港新区1个(甲竹林镇甲日普村)、曲水县3个(南木乡南木村、达嘎乡三友村扶贫搬迁点、才纳乡四季村扶贫搬迁点)、堆龙德庆区6个(乃琼镇波玛村、羊达乡帮普村、古荣乡嘎冲村、古荣乡加入村、古荣乡巴热村、马乡措麦村)、柳梧新区1个(柳梧乡达东村)、墨竹工卡县2个(尼玛江热乡章达村、扎雪乡其朗村)、尼木县2个(吞巴乡吞达村、东松村)、城关区1个(蔡公堂乡白定村)、当雄县1个(羊八井镇桑萨居委会风湿病集中安置点)。

目前各县(区)已完成重点村组和生态文明村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按照拉萨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督办的通知》的时间节点,推进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各项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签订县(区)、乡(镇)、村(居)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落实三级责任书;地块落实、种苗调研等工作。

七、积极测算落实资金

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消除“无树村、无树户”的实施方案,及时对2018年进行了统计汇总。2018年拉萨市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所需资金合计1.09亿元。其中,堆龙德庆区1087.1万元、空港新区363.33万元、城关区5218.65万元、达孜县744.99万元、曲水县561.99万元、柳梧新区140万元、墨竹工卡县1238.44万元、林周县312.50万元、尼木县553.98万元、当雄县636.9万元。除空港新区暂无本级财政外,其他9县(区)已将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所需资金纳入到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

八、起草督查办法

认真做好全市国土绿化督查工作,确保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拉萨市实际,初步起草了《拉萨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12月27日政府常务会上审核通过,下一步将以政府名义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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