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深化国企改革 一企一策破解难题
美国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过一个著名的经济学概念——“僵尸企业”。在哈尔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这个概念伴随着一个个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而高频出现。
这是时代的抉择。哈尔滨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一批丧失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的国有企业,逐渐僵化、僵死,发展之路进退维谷。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是增强哈市国有经济活力的保障、提高国企市场竞争力的前提。2017年8月1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在《关于清理“僵尸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上作出批示: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和时限。
破除改革路上的急难险阻,只有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减轻企业沉重负担,才能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才能保证市属国有经济在百舸争流、大浪淘沙的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有所作为。
制定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处置“僵尸企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僵”攻坚,哈尔滨国企改革正向难而行。
甄别认定结合实际界定两类“僵尸企业”
一段时间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细分中,哈市一些或市场竞争乏力、或技术落后、或坐享政策红利的国有企业,沦为“僵尸企业”。
“在哈尔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一直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市国资委主任于得志说,去年以来,哈市国企改革中统筹推进具有全局性的专项攻坚改革,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推动“僵尸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处置“僵尸企业”,前提是甄别认定。2016年9月,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
依据国家关于“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哈市实际情况,市国资委明确界定了纳入处置范围的哈市“僵尸企业”标准,即丧失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的企业。这些企业,又细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两大类。
“关停企业”即完全处于关闭或停业状态两年以上、职工已安置或者仍有部分留守人员的企业;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企业;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且有债务或欠税的企业。“特困企业”则是连续一年以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连续3年以上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或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或陷入“两链”(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导致资不抵债且解套无望、非季节性长期停产且复产无望的企业。
摸清家底22户“僵尸企业”处置收官
处置“僵尸企业”,是一场摸着石头过河的“攻坚战”。
2017年,在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相关处置标准及政策的情况下,市国资委本着依规有序、不等不靠、积极推进的原则,根据专家学者和外省市对“僵尸企业”的定义,结合哈市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和哈市制订的“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在全市开展了国有“僵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清了哈市国有“僵尸企业”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哈市国资出资的8个企业集团中,共有“僵尸企业”114户,分布在哈建投集团、哈药集团、哈水投集团、哈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哈供水集团、哈投集团、哈西部开发建设集团、哈住建集团。“僵尸企业”资产总额42.9亿元、负债总额47.2亿元,涉及在册职工4245人、退休职工28767人。
此前,市国资委为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退出,于2016年已在困难企业最多、“僵尸企业”也最多的哈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所属部分“僵尸企业”进行过先行试点。试点中,企业集团、委托监管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人员安置、政策支持等方面积极配合,探索出处置“僵尸企业”的一些宝贵经验。
到了2017年,经过市国资委及出资企业集团的共同努力,当年哈市国资出资企业集团共完成15户“僵尸企业”处置。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继续加强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又有7户“僵尸企业”处置完美收官。
分类退出破解错综复杂遗留问题
“僵尸企业”都是有“故事”的。
两年,22户。这组数字的背后,是哈市改革者们从不同维度演绎的一个个革故鼎新的“好戏”。
根据实际状况,去年以来,哈市各国资出资企业集团采取“分类实施、一企一策”的方式,积极探索和推进“僵尸企业”出清。目前已完成清理退出的22户分布在6个出资企业集团。主要采取集团托管、销号退出、清算解散、改制重组、破产清退五种方式退出。
哈工业公司所属部分“僵尸企业”欠税较多,一段时间以来无法办理税务和工商登记注销。对此类企业,哈工业公司采取集团公司集中托管的方式,使“僵尸企业”不再发生费用支出,待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明确的处置政策时,再办理销号。此种方式,也是广州、沈阳等城市处置“僵尸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方法。
在哈供水集团、哈水投集团、哈西集团、哈投集团等,有10户资产负债比较清晰、企业基本不欠税的“僵尸企业”,对这类企业,通过先清算解散,再办理注销税务和工商登记方式,完成企业销号。如哈给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哈三家湾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兴滨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均是以这种模式退出市场。
这其中,“销号退出”的哈兴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哈西集团2015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当年成立这家公司是为了承接哈市部分地区建设回迁安置房的任务。后因计划调整,原计划的部分项目不再列入建设计划,兴滨公司陷入无房可盖的局面。根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哈西集团对兴滨公司进行注销,员工转移至哈西开发公司。这也是哈市深化国企改革中,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合并同类或相近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和效益的有效举措。
而更多的“僵尸企业”,遗留问题跨世纪、跨行业,错综复杂,去“僵”攻坚难度非常大。哈投集团所属哈广发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哈第五燃料公司、哈第六燃料公司、哈煤炭机械厂等8户“僵尸企业”就属于这种类型。
在对这些“僵尸企业”清算解散过程中,哈投集团累计妥善安置人员300多人。提起这个过程,哈投集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用“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困中之困”来形容。
工作人员说:“哈投集团成立于2013年,成立之初接收了原市房产住宅局、原市物资局等单位的许多附属企业,有的甚至是附属企业的‘孙辈’机构。经过多年变化,有些企业已经是空壳,连留守人员都联系不上,情况极其复杂。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这些附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可以说跨越时间长、改革难度非常大。”
提起查找企业的历史档案,当时情景还历历在目。“有的企业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档案记录遗失,主管单位的电脑里也没有上世纪的记录。我们一层层查找,甚至到区市场监管局的管理所求助,管理员和我们一起在故纸堆里一页页翻”。
最终,哈投集团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妥善处理了这些“僵尸企业”的债权债务,更为重要的是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将这些职工全部安排在哈投集团内部其他同类岗位再就业。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临僵而亡”。“如果企业还有一定资产,基本不欠职工各种费用,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不是一销了之,而是利用企业有效资产与同类企业重组或混改,不但人员能够合理安置,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后还能重新焕发生机。金宇监理公司就是这样”,哈建投集团工作人员说。
哈建投集团所属金宇监理公司因为甲方欠款多,导致企业发展停滞。改革中,哈建投集团将金宇监理公司与同属哈建投集团的市政监理公司重组。合并后强强联合集中优势力量,新的市政监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三年“去僵”划定有序推进改革时间表
去“僵”攻坚不是一蹴而就。在已取得一定成效基础上,哈尔滨又划定了有序推进的时间表。
根据国办发“全面开展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处置僵尸企业各项工作”的要求,哈市确定了“僵尸企业”处置的完成时限,即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2020年完成20%。哈市正加紧制定处置“僵尸企业”相关政策,相关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在2020年以前基本完成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按照这个时间表,虽然哈尔滨“僵尸企业”的处置正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人员安置难”“资产变现难”“依法破产难”成为处僵“三座大山”。
有些企业拖欠职工债务较多,无力偿还;有些企业资不抵债,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无法满足偿还欠费、人员安置的费用;有些企业现有存量资产中,有证房产、土地大部分被查封或由于缺少确权材料等原因无法变现。剩余部分资产分散,变现价值不高;部分企业历史拖欠税款无力清偿;有些企业还涉及经济案件法律诉讼,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办理工商销号……
重重困难面前,国资、财政、人社、土地、税务、工商等部门在资金缺口、人员安置、土地确权、税费减免、工商注销等方面积极谋划、密切配合,正在探索有利于企业减负的新举措,为“僵尸企业”处置提供政策保障。
处置“僵尸企业”,哈尔滨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