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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行动

原标题: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行动

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行动

重点聚焦8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

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苏鲲鹏)海南日报记者11月10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自今年11月2日起,将开展为期2年的全省派驻检察室“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蓝深行动”,立足检察职能,监督辖区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涉黑涉恶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是海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全省派驻检察室将最大限度发挥“建在基层、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优势,通过查阅涉黑涉恶案件台账、接处警登记簿、案件卷宗等方式,重点抓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8类案件的立案监督: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的案件;杀人、抢劫、绑架、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盗窃、抢夺、诈骗、“套路贷”等多发性犯罪案件;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爆”等严重败坏基层社会风气、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破坏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私挖滥采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等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犯罪案件;非法干扰、操纵和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犯罪案件。

专项行动开展9天来,我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例如,文昌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局及龙楼、锦山检察室深入潭牛派出所,从2015年以来的199件案件中,深挖贩毒类案件立案监督线索11件、盗窃类案件立案监督线索8件;临高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及新盈、博厚检察室在临城东门派出所发现收集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类案件立案监督线索14件;万宁市检察院和乐检察室在港北边防派出所发现收集故意伤害类案件立案监督线索2件;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灵山检察室在演丰派出所发现收集入室盗窃等案件立案监督线索4件。

“目前,全省共发现收集贩毒、盗窃等立案监督线索43件。”省检察院基层检察处负责人表示,针对以上立案监督线索,检察机关将遵循“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及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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