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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菜刀帮老大”被判17年 曾威胁公安局长

原标题:江西抚州“菜刀帮老大”被判十七年 曾威胁公安局长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11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抚州广昌“菜刀帮”蔡良宾等人涉黑案在该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作为“菜刀帮”的发起者和领导者,蔡良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介绍,蔡良宾曾进入公安局威胁、恐吓公安局长和案件承办人,并威胁伤害其家人。

据消息,蔡良宾等人涉黑案的案发,始于一起妨害公务案。2015年9月22日,广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查处一起赣东路桥头陂搅拌站阻工一案时,蔡良宾进入当地公安局威胁、恐吓公安局长和案件承办人,并威胁伤害其家人,公然挑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蔡良宾初中毕业后,争强好胜混迹于广昌,后被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归来,蔡良宾开始网罗、笼络同乡、当地游手好闲及两劳释放人员,形成以自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长期盘踞广昌县,称霸一方,号称“菜刀帮”。其中,蔡良宾系该组织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对该组织具有绝对的权威和决定权。

法院表示,蔡良宾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聚集组织成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开发票、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以及数十起违法行为,非法垄断广昌砂场、石场等行业,并致多人受伤及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部分受害人畏惧于该组织的淫威,不敢报案,被迫离开广昌。

抚州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放火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菜刀帮”组织领导者蔡良宾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9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及同案犯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京报记者倪兆中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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