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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原标题: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记者李万祥)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7日在青岛召开。会议围绕提升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进行动员部署,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更加突出。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涉及近70个国家和地区。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及海事案件236134件。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70030件,其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47816件,占比68.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22146件,占比31.6%。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我国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加百利”轮海难救助案首次明确了《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及相关国内法条款的适用,大拇指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可以在公司内部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南京中院应高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了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商事判决。

同时,我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执行,以色列最高法院于2017年8月承认和执行南通中院就以色列公民伊特沙克·瑞特曼与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合作合同纠纷案作出的民事判决,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于2017年10月承认和执行了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就邱勤荣与张红英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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