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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部门“三定”工作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原标题:省级部门“三定”工作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11月8日下午,记者从省级机构改革培训会上获悉,我省省级机构改革正有序推进,省级部门“三定”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定”规定的制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培训会上,省委编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针对“三定”工作具体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接下来,各部门(单位)将根据省委编办制定的“三定”规定模板、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研究起草“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报省委编办,在审核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省委编办将“三定”规定(送审稿)报专项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分批报省机改领导小组审定,由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部门“三定”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12月31日前完成。

为确保省级机构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我省归口成立了纪检监察口、省政府口、统战口、农业农村口、宣传口、政法口、省委办口、组织口、法规规章口等9个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专项协调小组,组长分别由9位省领导担任,其他相关省领导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省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处长和具体承担“三定”工作的同志、省机改办(省委编办)相关同志等200余人参加培训。(记者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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