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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住"进自己建的看守所

原标题: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住"进自己建的看守所

正义网河池11月8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韩璐潞)包工头梁某好不容易拿下了看守所部分工程,却不曾想看守所建成后,自己却被“住”了进去。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梁汉忠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梁汉忠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其支付尚未付清的5万多元农民工工资。

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间,梁某经转包获取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看守所部分工程,合同签订后,他招收了多名民工到建筑工地工作。2016年3月工程竣工,梁某收到工程进度款51万余元,另有约1万余元工程款未结清。领到工程款的梁某将其中的部分款项用于还高利贷、理财,并未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尚拖欠覃某某、韦某某等21名民工的工资122896元。

被托欠工资的民工多次打电话给梁某。起初,梁某以没有结得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之后,梁某就索性不再接电话,断绝联系。2017年3月,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后,先后通过发短信和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形式责令梁某支付所欠工人的劳动报酬,但梁某不予理会,拒不支付,还长期藏匿在外。

该案被移交至公关机关,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并将梁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4月,当梁某在南宁火车站购买车票时,被系统报警,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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