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州:厘清“为”与“不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划红线、明界限,鼓励支持领导重视企业家,与企业家面对面,结对子”。 近日,永州市纪委监委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永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湖南奔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中燕等12位非公经济人士代表畅所欲言。
为加强非公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永州市出台了《永州市非公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
永州市从积极参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抓好廉洁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5个方面,对全市各非公有制企业做好防治腐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意见》倡导各非公有制企业人士自觉践行新型政商关系,防止“亲”而不“清”、“清”而不“亲”,滞碍经济发展,做到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非公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践行新型政商关系,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同时明确奖惩、形成制约,组织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的评价,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工作评价和信用信息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守信守廉激励机制和失信失廉惩戒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要厘清‘为’与‘不为’,让干部行得正、能办事,构建永州‘亲’‘清’的政商环境。”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履行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策支持,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形成尊商、亲商、扶商、兴商的浓厚氛围、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永州市纪委监委 陈卓韬 唐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