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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给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戴“紧箍”,这几类全撤

原标题:北京给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戴“紧箍”,这几类全撤

事项较多、内容重复、多头开展,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日前,北京市委审议通过《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对督查检查考核的问题“开刀”。

《若干措施》提出,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撤销虚头巴脑的检查事项

近日,北京市根据中央相关精神,对市属各职能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研究提出了统筹规范管理措施。

北京市委指出,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有力发挥,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但是,也存在事项较多、内容重复、多头开展、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这既不利于基层集中精力抓落实,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

就此,北京市委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方法,压缩规模和时间。

各区要对照市级清理规范的原则、做法及压缩比例,扎实开展专项清理,确保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压缩比例不低于市级压缩比例。

“各区各部门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数量。”《若干措施》要求,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可以公开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市委办公厅还要求,各区对本区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并将清理规范情况报市委办公厅。

另外,根据中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有关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暂停。确需开展的,由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审核,由市委办公厅统一报市委审批。待中央和国家机关保留事项清单确定后,市委办公厅将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对北京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进行适当调整。

部门检查“不能打着市委、市政府的旗号”

《若干措施》提出,市级综合考核事项整合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市政府绩效考评和“平安北京”建设考核三大类,每项考核每年开展1次。

对于市属各职能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办公厅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不得自行设置以区委、区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

“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市委、市政府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市委办公厅提出,严格控制市属各职能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开展业务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和频次,业务考核尽可能纳入市级综合考核,同一部门开展的多项督查检查事项要尽可能整合成1项,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同时,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学校,影响各区和基层的正常工作。

《若干事项》明确,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分别研究审核,由市委办公厅统一报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审批。各区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参照上述程序进行管理,经区委审批后,报市委办公厅备案。

检查考核避免“一刀切”“一锅煮”

对于考核评价体系,市委办公厅要求,突出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既有共性指标,又有专业指标,实现一次综合考核,成果共用共享。

具体来说,考核指标要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平原地区新城、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地区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合理设计,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重复雷同,避免“一刀切”“一锅煮”。要合理确定考核对象,全市性考核一般不向下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合理确定督查检查考核时间,避免年底扎堆开展。”北京市委办公厅提出,要突出日常性督查检查,减少年终听汇报、查资料式的督查检查考核。加强事项整合,对同类事项有考核要求的,督查检查要统一组织;对同一事项,各部门要联合开展督查检查。

针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重留痕轻实绩”问题,《若干措施》提出,要重实干、查实绩、听民意,“要大幅压减基层填报表格、材料数量,不能只看记录、台账,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同时,“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

北京市委办公厅特别提出,督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多看“后院”“角落”,少看“门面”“窗口”。多搞“回头看”,多杀“回马枪”,灵活运用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核查评估等方式,发现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和改进建议。

发现问题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对于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北京市委办公厅要求,将其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警醒和惩戒。

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核实清楚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若干措施》提出。

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违纪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若干措施》提出,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良好局面。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吴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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