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必新:司法机关办案要考虑农民特殊情况 着重保护弱者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司法机关办案时,要秉持平等原则,但也要考虑到农民的特殊情况,要着重保护弱者。”今日(11月7日)上午,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
记者注意到,意见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七部分将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提升至一个新高度。为何要重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此,江必新进行了解释。
江必新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意见重点内容。司法机关的职能和职责,是通过审理各类案件,保护农民权益,制裁侵权行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除意见专门规定以外,相关方面都有保护农民权益的相关规定。
他认为,对农民朋友来说,仅仅满足法定权利保护是不够的,还要保护正当权益。
江必新说,“我们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质是反对歧视、偏袒。在我们国家,农民的法律知识素养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与其他市场主体打交道时,有时他们是处于弱者一方。司法机关办案时,要秉持平等原则,但也要考虑到农民的特殊情况,要着重保护弱者。”
他表示,保护弱者不是偏袒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而是更多的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外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来判断他们在经济交往中的行为性质。
记者注意到,该意见称,实施乡村战略,最终目标是要增加农民利益。意见提出,要依法保护农民人格权,保护农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着力保护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村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加大乡村地区人权司法保护力度。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依法妥善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防止简单以村民自治为由剥夺村民的基本财产权利。依法依规保护农村外嫁女、入赘婿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既入得了城、扎得下根,又回得了村、稳得住心。
新京报记者 何强 编辑 邓琦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