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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成立

原标题: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西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西宁市司法局组建成立了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成立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专项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增强司法为民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将始终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幸福西宁成长坐标,认真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等具体工作。

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由总团和7个分团组成。总团的服务地点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有关事项,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12348。总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各分团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公益诉讼等法律服务。

成立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的背景

今年5月18日、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随后,青海省及西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也相继召开,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王晓书记提出: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当好全省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加快“四个转变”、实施“五四战略”的排头兵,不断开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新局面!在全市上下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不断开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新局面的背景下,市司法局及时组建成立了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

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怎样发挥作用

为切实有效发挥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的职能和作用,市司法局在组建服务团时建立了市级、区级、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级服务平台,市级设服务总团,区级设服务分团,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工作站。其中,总团下设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和服务地点,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工作的对接协调和服务指导,服务地点设在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同时,开通了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12348,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总团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各分团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工作。各分团在总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具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以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壮大、生态惠民持续丰富。各分团建立的工作站是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最前沿、最基层单位,担负着相关案件的具体承办、当事人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等具体工作任务。通过三级实体平台的建立,确保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能够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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