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黄哲程)今天(11月5日),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抓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提出,食堂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今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食药监局和北京市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抓好当前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各校要认真履行校长(园长)负责制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
食堂从业者出现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
根据通知,各区、各校要加强对自建自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要重点查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全过程监管监控、场所安全保卫、相关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到食品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控、责任可究”。要对照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食堂隐患排查整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分餐人员在出现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外,各区教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督促学生餐配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教委要对学生餐配送企业准入和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对学生餐配送企业的日常工作把关,关注配送车辆、配送路程、用餐时长等有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规范校内分餐操作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建立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对其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进行严格监管。对跨区供餐的学生餐配送企业,要通过联合检查,延伸检查等形式实施跨区监管,确保学生外送餐食品安全。
供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在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自身管理,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并制定饮用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供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要进行健康体检。特别是远郊区实行自备井供水的学校须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供学生使用的饮水机和净水器要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并按照说明书进行水质净化设备滤芯的更换与清洗消毒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各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对学校饮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将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不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在家校信息沟通方面,通知要求,各区、各校要组织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师生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避免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领域信息不实报道的传播。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编辑 李丽霞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