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6年来发放生态林管护员补偿金2.46亿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北京市11月5日发布《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十八大以来,昌平累计发放生态林管护员补偿2.46亿元。
发布会现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实施意见》将保证保护生态环境的 “不吃亏,能受益”。昌平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昌平通过实行一系列生态建设补偿政策,开启了增绿和增收的双赢模式。据统计,昌平区生态林涉及生态涵养区近140个村。自2004年开始,每年为生态林管护员发放补偿金;2015年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年补偿金由2240万元增至4478万元。目前,管护员人均月补偿金已达830元。十八大以来,累计发放补偿金2.46亿元。同时,为解决老年人口就业问题,将管护员年龄上限调整到男70周岁、女65周岁。
2010年开始,昌平通过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进一步鼓励、支持山区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补偿金全部按股分配给当地老百姓。自2017年起,全市加大投入力度,年补偿金由1726万元增至3021万元。十八大以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金近1.5亿元。
此外,他介绍,通过实施土地租赁和养护政策,进一步拓展山区农民就业增收渠道。2015年昌平区将山区造林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率先开启山区造林享受平原造林的土地租赁和养护政策模式,由该区每年自筹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土地租赁,2015至2017年山区造林享受政策近1.2万亩,给当地百姓的补助标准为每亩地每年2500元。今年二期工程进入养护期,已由区财政安排养护资金1600万元,养护队员均以当地农民为主,已安排当地劳动力约320人,确保了山区农民绿岗就业达到80%以上。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吴娇颖 李丽霞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