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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山任山西高院党组书记 前任调任北大书记

原标题:孙洪山任山西高院党组书记,前任调任北大书记

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跃钢宣布省委关于孙洪山、邱水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近日,中央决定提名孙洪山同志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选人;邱水平同志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根据中央提名,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孙洪山同志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邱水平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邱水平在今年10月已调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

邱水平在今年10月已调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

据官方简历,孙洪山出生于1968年1月,现年50岁。法律科班出身,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后,成为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的一名科员,此后除了2000年至2001年,曾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办公室、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正处级),他一直在司法系统工作,迄今已有27年。

27年间,孙洪山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作了11年,曾任省森工总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2001年至2011年,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工作了10年,任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

2011年,孙洪山进入黑龙江省法院,任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2013年升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担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期间,孙洪山曾于2016年参与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工作,担任中央第五巡视组副组长。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为桑竹梅,此轮巡视,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全国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

巡视结束后,孙洪山回到黑龙江省法院,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今年2月起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出任黑龙江省法院常务法院长10个多月后,孙洪山此番履新山西省高院。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今年9月20日下午,黑龙江省反腐败警示教育大会召开。该省现职省级领导和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等432人,坐在主会场;各地市、农垦森工系统、县区11659名党员干部,分别坐在135个分会场。万名领导干部齐受警示教育,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述说,“举办如此规模的警示教育大会,在黑龙江历史上尚属首次。”

会上,曝光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查处腐败案件中的10起典型案件。“这些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破坏了营商环境,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会上表示,“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时刻引以为戒,把作风建设抓得更加扎实,把反腐倡廉抓得更加深入,把党的建设抓得更加有力。”

10起典型案件中,有两起发生在司法系统。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其中,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夏元祥、原副庭长赵清玉严重违纪违法案,让孙洪山十分痛心。

“发生在法院系统的枉法裁判和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再次告诫我们,法院队伍仍需进一步自我净化。基层法官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在他们身上发生的问题对司法形象危害巨大。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大整肃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孙洪山说。

警示教育大会结束不久,9月28日,孙洪山带领黑龙江三级法院多名负责人,包括全省16个中级法院院长,省法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哈尔滨中院全体党组成员、辖区所有基层法院院长,来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直播间,参加“党风政风热线”专场直播节目。

“党风政风热线”专场直播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的一档电视问政节目,跟其他地区的电视问政相同,“党风政风热线”专场直播现场晒出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相关负责人当场作出回应。

“政事儿”注意到,当时播放了三个视频短片,再现了记者跟踪三起案件当事人到法院办事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起案件均与执行有关。其中的第一起案件,原告请求了诉前财产保全,五常市法院查封了被告的一处房产。可是当原告胜诉后,却发现查封的房产居然“解封”了,转移给了案外人,案外人拿到了房产证,提出了执行异议。因此,原告虽然拿到了胜诉判决,但是无法执行。

视频显示,原告到法院追问负责执行的法官,被诉前保全的房产怎么可能转移交易?该名法官说他也没有办法,还告诉原告:“你追究我责任吧,你给我抓起来,判刑,你说这些有啥用啊?”

对此,在电视问政现场的黑龙江省法院执行局局长罗振宇答复说,会立即启动核查,查清诉前保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可原告当场提出管辖异议,请求由其他地区的法院继续办理。

这时,孙洪山主动要求发言。他表示,这起案件涉及两个法律事实,“第一,关于案件诉前保全的问题,法院一旦做出诉前保全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处置,这是法定的,没有商量的余地。这起案件中,被诉前保全的财产被转移交易,这确确实实不可想象,但是涉及到诉前保全我们还要核实,法院在诉前保全的过程中,是否真正尽到了义务,也就是我们诉前保全的合法性是不是存在的”。

孙洪山称,该起案件的第二个法律事实,就是案外人执行异议的问题,“涉及到证据认定,现场无法解答。但是关于案件自身的问题,我在这里明确表态,由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来调卷进行综合的审查。监察局也要同步跟进,对于法官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司法形象,特别是有违职业操守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第三起案件,当事人挂靠到了一家公司,由于这家公司的法律纠纷受到了波及,被执行走了6万元。可当事人事后了解到,将她财产执行走的法警郭某,不仅是一名临时工,还是申请执行人的丈夫。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自己的亲属是申请执行人,那么负责执行的办案人员应当履行回避的义务。因此,该名当事人(即被执行人)找到了法院。

视频显示,当事人与郭姓法警发生了口角之争。当事人一再追问,申请执行人既然是郭姓法警的妻子,那么郭姓法警怎么可以执行走她的财产?郭姓法警一直反问,“证据呢?证据呢?”并高声说,“这把我就整死你”。

孙洪山表示,三个视频反映出了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真的让我感到非常汗颜。我们常说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公平正义,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就必须准确的掌握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优质高效的服务回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他说,参加这次电视问政活动,让他非常受教育,“有两点切身感受。第一,长期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大力加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但是通过今天的节目,深深感到我们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有些问题甚至非常严重,下一步我们真的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第二,我们的当事人非常善解人意,并且非常受人尊重,特别是我们向在场的群众表达歉意的时候,居然得到的回馈是谢谢,这一点让我感到非常扎心”。

不少观众都是带着自己的诉求来到问政现场,由于时间关系,他们的诉求没来得及跟在场的法官当面交流。问政结束时,孙洪山说,“有些问题可能在现场没有机会提出,这没关系,请各位在节目结束以后随法院的同志一起到省法院,有事我们回家聊!”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学学士,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1986.09—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  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 在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  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  省森工总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0.03—2001.10  省森工总局党委办公室、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其间:2001.01—2001.10 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  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其间:2002.05—2004.12黑龙江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3.12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12—2016.09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

2016.09—2018.02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其间:2016.06— 2016.10担任中央第十轮巡视组副组长,2014.09—2017.06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8.02—2018.11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正厅级)

现任山西省高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选人

撰稿/王姝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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