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透过爱心争端看社会温度
自今年5月24日起,一篇名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文章在网络上开始掀起一番热潮。围绕在网络上骗取治病善款一事,引申至故意弃疗、重男轻女、虐待幼童等行为。
然而,事件的走向随即戏剧化反转。当地公安部门调查证实小凤雅家庭不存在诈捐,种种控诉一一得到事实澄清。一家媒体将此事件评价为“一场没有赢家的‘爱心’撕扯”,这其中打上引号的“爱心”颇具讽刺意味。公益志愿者以爱心的名义介入小凤雅的治疗,却又由于观念上的差异与之冲突不断;人们出于奉献爱心的初衷在网络上为小凤雅捐款,却在舆论的浪潮中由无私的给予转为苛刻的质问。
从制度规范的角度来看,如何确保求助者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明确善款流向,成为了解答以上疑问的关键问题。然而,个人在互联网发起求助筹款的行为,目前并不受我国现行《慈善法》和相应法规明确规范;与个人求助行为紧密关联的互联网公益众筹领域,也一并处于法律灰色地带。曾有法学专家对此表示,每个人在陷入困境时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这样的留白正是对这项权利的有意尊重;也有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个人求助终究属于个人行为,因此政府部门一般不作干涉。可是,一旦再出现争议事件,人们对于事件中行为合理性的判断,依旧会出现面临“王凤雅事件”时无法可依的迷茫。只有对网络个人求助行为作出必要的法律规范,由求助者、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以及医院等主体共同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善平台相关审核流程、资金追踪和公示制度,才能有效保障捐款者的信息知情权,从长远来看更是对个人求助权利本身的一种制度保障。
李文欣杭州第二中学高二3班
●戎国强点评
本文所用材料十分广泛。显然作者的准备工作很充分。本文始终围绕中心展开论述,不偏题,不离题;这是议论文写作必需的能力。但是,原文的不足也是明显的:即论述的有效性不足。文章到第四段才进入论述,太晚了一点。观点不能说不正确,但是太一般,过于泛泛而论,有一般认知能力的人都能想到。评论人人皆知的新闻事件,应该力求提供很多人(不一定是所有人)所不具备的认识事物的深度或角度。
●陈季冰点评
这篇文章如果发表在某一张都市报的评论版,我一点也不会吃惊。文章直接建立在真实的具体事件之上,这是相比于前几篇而言,对评论文章最重要的元素——评论文章切记空翻无所指。在材料梳理和写作上都相当成熟,作者思考的面也挺广的。在我看来,如今有一些媒体评论员的思考水平也不过仅此而已。作者具备了成为一名评论员的潜质,但如果想成为一名出色的评论员,则还需要习得更多文本写作之外的知识和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