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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12个未达标大气污染源

原标题:重庆通报12个未达标大气污染源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 通讯员 李蔓芊)10月31日,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根据9月以来现场巡查和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性监测发现的问题,对12个未达标大气污染源进行通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18年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的通知》(渝蓝督函〔2018〕15号)要求,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自9月以来对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开展督查。

督查发现主城部分区重点路段拥堵,部分区氮氧化物浓度同比上升。据主城区交通流量数据统计,大渡口区新山村西城大道(新华立交至重钢总医院)、九龙坡区火炬大道(巴国城至格力电器)、南岸区通江大道(石塔立交至茶园地铁站)、渝北区上湾路(石盘河至青岗坪立交)、渝北区同茂大道(鹿山至国博中心)、巴南区箭河路(金竹工业园至鱼洞地铁站)附近路段车流量大通行时间长,行驶的柴油货车较多,尾气排放污染较大。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要求相关区应加强交通疏导,加快车辆通行时间,对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加强交通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外,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对12个较为突出的未达标大气污染源进行了通报。

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要求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2018年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视频会议要求,点对点开展强化督查,增强“人防+技防”监管手段,对照四季度各自空气质量月度目标全力争抢每一个“蓝天”,力争在四季度主城区及渝西片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4—5天。

此外,对本次督查通报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要于11月5日前书面回复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相关工作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将纳入区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

被通报的12个大气污染源

1 大渡口区湾塘路土石方项目存在建筑运渣车外出未冲洗,带泥污染道路,闲置土石方裸露未进行防尘遮盖等问题。

2 江北区海尔路存在通行的河沙运输车未密闭运输,沿途冒装撒漏,道路路面和护栏积尘较重等问题。

3 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天池村大天池社多家农家乐及部分养老机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部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存在不正常运行。

4 九龙坡区华福路北段建筑运渣车外出未冲洗,带泥污染道路。

5 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歇台子站施工工地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闲置土石方裸露未进行防尘遮盖,石材切割未采取降尘措施。

6 重庆工商大学老旧教学楼拆迁改造项目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闲置土石方裸露未进行防尘遮盖。

7 北碚区香溪路顺水鱼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

8 重庆市浙瑞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

9 渝北区德商工业园银锦路段厂房施工土石方施工无围挡,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闲置土石方裸露未进行防尘遮盖。

10 巴南区融信龙州湾项目土石方施工湿法作业未落实到位,闲置土石方裸露未进行防尘遮盖。

11 两江新区金开大道(金州大道节点)改造工程施工扬尘控制不力,雾炮未开启且数量不足。

12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中二氧化氮、颗粒物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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