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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 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需经历阵痛

原标题: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 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需经历阵痛

本报记者张奇北京报道

进入2018年,外部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11月2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下称《报告》)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认为,中国金融体系弹性增强,金融运行总体稳定。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中多年累积的周期性、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风险正在水落石出,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调整体制机制性因素需要一个过程,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甚至经历一定阵痛,任务依然艰巨。

但报告称,金融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将感到“阵痛”,是可以预期,也应当接受的情景。

“2017年以来,金融体系中有一些风险暴露,我们认为风险释放就是压力释放,这将增强金融体系内在稳健性,为更长时间金融稳健发展奠定较好基础。”新任央行办公厅主任、稳定局局长周学东称,“我们对金融风险不讳言,但同时也恪守专业精神,尽可能客观评价中国金融风险状况。”

展望2019年,报告认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型与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灰犀牛”性质的金融风险可能仍将释放,但中国经济体量大、市场大、韧性强等基本态势没有变,中国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取向没有变,也不会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为防范金融风险,央行采取了多项具体举措,如进行金融机构评级、试点金控管理、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制度、推动覆盖范围更广的银行业压力测试等。

金融风险类型

报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外部风险方面,一是全球贸易失衡导致反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情绪进一步加剧,可能拖累全球经济增长。二是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可能导致全球流动性环境趋紧,进而对发展中经济体构成冲击。三是金融科技等新技术相伴而生的新风险亦不容忽视。

内部风险方面,中国宏观杠杆率总水平有所企稳,但企业部门杠杆率仍较高,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值得关注。金融体系关联度和复杂性增加,金融监管尚存一定空白和不足,影子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亟待加强。部分机构存在业务违规,部分领域和地区金融“三乱”问题仍然突出。

不过报告认为,总体来看,经济金融风险可控,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

外部来看,贸易摩擦对中国经济的直接影响有限,但投资者情绪的影响难以定量估计,投资者的悲观情绪可能放大负面冲击,导致我国金融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目前,央行已经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纳入工作当中。

内部而言,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央行推出了系列措施,如以治理影子银行为导向出台资管新规,以治理金控集团野蛮成长为导向出台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指导意见等。

“从各领域看,金融风险总体收敛,形成金融风险的根源正在得到治理。有些风险从症状上来看还挺重,就像感冒在康复过程中,有段时间是很难受的,但这是表现,从根源来说症状在好转。”周学东称。

量化评估机构稳健性

“我们一直说中国金融业风险可控,用什么来证明?压力测试结果就是其中一项。”周学东称。

2018年上半年,央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银行业压力测试。选取部分2017年末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基于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数据,评估商业银行在不利冲击下的稳健性状况。

结果显示,银行体系整体抗冲击能力较强,对整体信贷风险恶化有一定的抗冲击能力,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来源,市场风险影响有限;非债券类投资、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贷款、表外业务等领域风险需引起关注。

“大型银行业压力测试已经做了6年,现在构想在未来一到两年将银行业压力测试覆盖到所有中小型银行,因为中小型银行量比较大,有3900家。”周学东介绍。

除了银行业压力测试外,为了更好的监测、评估、预警金融风险,央行还采取试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推出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制度、金融机构评级等多方面措施。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市场形成一批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集团,其中一些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体量大、业务杂、关联风险高,但监管缺失,可能威胁经济和社会稳定。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

据悉,2018年年初开始金控模拟监管试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5家试点名单为: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未来将会在试点基础上,出台金控公司管理办法,规范金控公司运营。

同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关键功能,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经济活动造成较大破坏。目前国际上也在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评估,我国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被认定为G-SIBs(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且在评估中的得分和排名逐年上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和监管体制的实际情况,央行已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据了解,该意见已经在中央深改委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力争尽快发布。

此外,2018年第一季度,央行完成了对4327家金融机构的首次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分为1~10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结果显示,3969家银行机构的评级结果分布在1~10级。其中8~10级的420家,占比10.58%,其中235家为农村信用社、109家为村镇银行、67家为农村商业银行。

根据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法直接采取加强监测、风险警示、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等措施。对于评级结果为8级(含)以上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准入、再贷款授信等方面采取更为严格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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