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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对付撒泼乘客不能一味靠忍

原标题:规定公交司机打不还手?对付“撒泼乘客”不能一味靠忍!

来源:北京日报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震惊全国。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成了热门话题。

有人认为,应该号召司机遇事停车,解决好了再上路;有人觉得,需要“路见不平一声吼”,鼓励乘客及时制止挑衅者……舆论莫衷一是,南方某市一公交公司想了一招:给所有公交车驾驶室装上隔离门,规定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专门设立“委屈奖”补偿司机。

作为同行,这一公交公司从事故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值得点赞。但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规定、“委屈奖”的设置,却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儿,甚至替司机师傅感到不平。

诚然,公交是服务行业,“乘客就是上帝”。但这样的追求,不意味着乘客天然地占据了权利制高点,想干什么干什么。面对那些飞扬跋扈,危害公共安全的乘客,一味委曲求全未必管用,相反,还可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近些年,从飞机到高铁,再到公交,时不时曝出一些撒泼乘客。吊诡的是,这些人往往都一时得逞,当事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都是好言相劝、息事宁人,直到事件曝光引发公愤,那些挑衅者才会得到些许惩罚。其实,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思维在起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法治意识的缺失。

法治社会,遇事先要拿法律的标尺量一量,乘客干扰司机驾驶的行为既然是违法,那么,就绝不是忍忍就过去的问题。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坠江悲剧”发生前,全国发生过多次乘客抢夺方向盘、暴打司机的案例,但最后真正被诉诸法律的寥寥无几。试想,若是每次处理结果都是轻则罚款,重则拘留,社会是不是会形成更强烈的“公交车司机不可侵犯”的共识?“坠江悲剧”或许就有可能得以避免。

忍出来的病症不应再开“忍”字药方,对症下药方能解决难题。一方面严格执法,对类似事件不再姑息;一方面完善司法,让现有空白有规可依。要看到,很多人选择对不文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到底还是怕维权陷入麻烦:喊来警察,最多批评教育;对簿公堂,可能费时费力。因此,呼唤民众“死磕”不文明行为,首先要在制度上打好基础,降低维权成本。

公交公司“治标”的努力不应忽视,但我们更希望找到“治本”的办法。围绕法治用功发力,才是正确方向。

撰文: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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