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大巴车坠江,如何防范无知无畏者? | 陈迪说
对于普通乘客来说,我们都应该明白只要有人伤害司机,实际上就是在威胁所有乘客。
文 | 陈迪
今天早上,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的调查结果出炉,官方结论是: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同时发布的还有车内黑匣子所记录下来的最后几秒的车内画面,我们可以听到全车乘客最后的惊叫,让人痛心。在黑匣子出水之前,舆论对于车辆坠江的原因有过太多的猜测,但最后的结果还是让人们无比惊愕,因为这样的事实实在是太荒唐也太荒诞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竟然已经对“乘客坐过站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的情节见怪不怪了,这几乎已经成为了社会新闻隔三差五的保留项目。但凡有正常安全知识、交通知识、甚至只是课堂物理知识的人都应该明白,袭击、乃至只是干扰正在行驶车辆上的驾驶员,这和向死神申请门票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依然有过太多的人,愚蠢也好冲动也罢,竟然会为自己坐过站回头要多花十几二十分钟就不惜殴打司机、威胁全车乘客包括自己的生命。
只不过公交平时多在市区路面较低速行驶,司机转圜空间大,所以事故伤害还可以有所控制;但这次非常不幸,车辆行驶在桥面上而且路况较好车速不低,结果一经生事就是十几人的性命,何等惨痛的教训!
▲10月29日晚,重庆万州,一些市民在现场等待救援结果。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摄
我们在后台整理了一些近年来乘客袭击公交司机的案例,可以看到其实法律也并非无所作为,大多数当事人事后都会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罚多在三到五年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行为没有造成明显直接损害的时候,比如司机成功制动所以没有撞车也没有人受伤,那么就经常会出现缓刑判罚,例如有期三年但是缓刑就有四五年之类的,甚至也出现过区区行政拘留5天的案例,这些其实都大大削弱了法律的震慑能力。
除此之外,这些犯案人员,通常并不见得是什么大奸大恶的惯有犯罪分子。例如这次事发的万州22路公交车,曾在2015年12月的两个星期之内,连续发生过两起乘客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撞树的情况,一次是一个女乘客,另一次是一个老人。这些人都是那种习惯杀人越货的穷凶极恶之徒吗?不见得,但大概率是平日动辄打骂动手、浑身戾气的恶邻,放别的情景未必杀人放火,但到了公交车上还用他们平素习惯的那一套,就害了人也犯了罪。抢夺方向盘害人害己危害性巨大、事后要被判刑在网上都被传播这么多年了,还是会不断发生相似事态,或许也是因为那些犯案者平时就不看新闻不上网,无知者无畏。
如果说哪怕是这次无比惨痛的教训,由于无法触及所有人,以至于未来还是会存在相似的威胁,我们又可以做些什么呢?首先或许是,应该升级公交司机的隔离保护设置,例如全包式的钢制笼子,让乘客无论如何无法影响接触伤害到司机。
然后是法律上有无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威胁公共交通安全人员的惩罚,也需要立法者的进一步讨论。
□陈迪(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