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比水更深 “公交车坠江事故”三恸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11月2日上午,牵动全国人民心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查明。从公布视频看,一女子与司机激烈争执而后互殴,造成公交车与小轿车相撞,失控坠江,导致15人死亡,15个家庭哀恸心碎。
反观这件事,为它做一个横切面,我们发现:有人无视规则,有人未尽本职,有人冷眼旁观。生命堪悯,是非需明,央视网特推出系列评论《“公交车坠江事故”三恸》,一恸生命陨落,二恸法度失效,三恸众人冷眼。希望逝者安息,生者永惕。
一恸:怜她无知恨她自私
视频中的尖叫犹在耳边,更令人心惊的是这桩悲剧发生的原因竟然如此微小,只是一起在生活中非常平凡的小事儿:公交坐过站,未被允许下车。
“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在“自古逢秋悲寂寥”的深秋时节,更令人哀恸、难过;十五条鲜活生命葬生于江水、十五个家庭从此再无团圆喜乐的悲剧更让人扼腕痛惜。
但人命堪悲悯,是非需廓清。“规则”这把利剑再次落在人们头上,可怕的是它这次还连带着斩杀了十余条无辜的生命。我们无法用“假设”来阻止悲剧的发生,但假设这位姓刘的女乘客能按公交路线上下车,假设她在听到司机劝阻后选择等待,假设她忍住冲动没有上前厮打司机……每一个偶然的“假设”背后都指向一个必然的结果:心有公德,才能遵守规则;遵守规则,才能保障权利。
恰如这位刘女士,也许内心也是理直气壮,认为“特殊情况偶尔不按站点下车也没什么”,因此在要求被拒绝后才会燃起心中怒火,对司机大打出手。这一出手,便严重触犯了刑法:在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进行暴力干扰,即使没有发生实际损失,也很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则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实害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每个普通人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生活,我们相信刘女士急着下车一定有自己的理由,但天大的理由,也难掩她对法度与规则的淡漠。而正是这点“淡漠”,让一车乘客皆成为“陪葬品”。如果此番只是有惊无险,刘女士必定谨记住这个教训,但医院不卖“后悔药”,生命没有“退回键”,悲剧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滔滔江水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刘女士害人害己,让人怜其无知,恨其自私。
对愿意守规则、守法度的人来说,规则法度是为盔甲,保护自身安全无虞;对于不屑规则法度的人来说,规则法度是为锁链,无法畅所欲为。刘女士意欲冲破“锁链”,因此与司机师傅激烈互殴,全然忘记了“不骚扰驾驶员”是一个乘客的基本素质,不危害公共安全,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她全然没有意识到用手机砸在司机脑袋上的这一下,本质上砸断了全车乘客的“生命线”,砸碎了连带自己15个家庭的幸福梦。
百年前,梁启超痛彻心扉,写下“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的名句,百年中民众深以为耻、痛定思痛,公德意识深入人心、规则法度昌明、社会风气翻天覆地。但今天之惨剧,又在警醒世人,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要做的事还很多。
二恸:好好开车,是司机最原始的责任
一场无谓的纷争,造成了十几人陪葬的悲痛结果。最终的调查通报表示,涉事司机与乘客的这一互殴行为,均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吵着要让司机违规停车的是那位乘客,也是她先动的手。也许有人会对最后双方均为犯罪的判罚结果有所不解,挨打还手,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当双方的身份不仅仅是走在路上的两个人,而是司机和乘客的关系时,这一切就有了本质上的改变。
作为司机,当你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时,就应有清晰的认识:此时你握着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更是与你同车的人、和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无数人的安全。平白无故挨了打,怒从胆边生,生气在所难免。但作为一辆正行在途中的驾驶员,不靠边、不停车,直接将一只手放开方向盘去还手,那时那刻,你把全车人的生命安全,放在了什么位置上?
从之前曝光的视频中可见,坠落之前,公交近乎九十度左转,似直奔江心而去,且并未有刹车痕迹。因乘客坐过站而化身“车闹”,与司机争吵、打骂司机的新闻之前也屡有发生,但之前此类事故中,行车轨迹多因双方拉扯而呈S形,且通常司机都会第一反应先踩刹车,“紧急制动”、“撞停”于路边无人树木或杂物前。
如今,责任双方均已葬身江底。我们无法推测,在将方向盘向左急打的瞬间,司机心里想的究竟是什么。是慌乱中失了镇定?还是对施暴乘客的报复?但避免自身和路人伤亡,是任何合格驾驶员都应有的应急判断。
此时此刻,悲剧已经无可挽回。除了在日后加强对驾驶员、特别是公交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公交车上补增安全围栏等设施,以及将“不与驾驶员交谈”等基本规则加大宣传以便能够深入每个乘客的内心,等等措施以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或许,是普法和严惩。乘客与司机交谈撕扯,不是简单的“闹事”或者玩笑,而是危害公共安全,是犯罪。司机与乘客纠缠回击,并且没有采取停车等紧急措施,不是简单的“头脑一热”,而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是重罪。重罪自当重罚。
好好开车,是每一名驾驶员最原始的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同行者负责,对路人负责,当在每个人学车的最初,就牢牢印在脑海里,永远不得忘记。经历了如此重大的事故之后,必须吸取血的教训,在执法与文化上双管齐下,严抓严管,方能杜绝悲剧再次重演。
三恸:是什么阻挡了你的脚步?
从公布的坠江前视频,我们看到:画面颤抖,残留的影像中,情绪激动的二人与背景里孩子的惊声尖叫冲击着我们的内心。这次突如其来的事故,在86小时的跌宕后,真实的结局终于呈现在面前。
事件中,驾驶员冉某与乘客刘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我们在声讨其二人冲动情绪带来的代价时,实际上还存在另外一面,面对车中的其他受害者们,除却对他们表达全然的悲痛外,是否应当另有反思:当冲动的二人情绪无法控制,若有人能够站出阻止,是否能够拯救这样的结局?
有不少人表示,公交车上司机与乘客的争执并非少见,会有这样的结果可能所有人都始料未及。趋利避害似乎是人们的本能,当不知结局时,面对争执你是否有所警醒、是否有胆量或有能力迈出那一步前去化解,是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的。
冲突在眼前,公交车内的每一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已经无法还原,不一定是全然的无动于衷或是全然的冷漠,呼喊声暴露的恐惧萦绕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或许是对未知后果的恐惧或是怯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绪纠葛碰撞的数分钟内,没有“勇敢者”来阻止这一切,它发生了,也无法追回。
每次事故,都有可能唤起公众情感的记忆,虽然结果不尽相同,类似的思考却有很多。我们无法言说“感同身受”,那些事件堆积在我们内心中,会成为新的警醒还是新的畏惧?
但,我们永远不知道生活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在生命面前,你犹豫不前的脚步不要再被阻挡,与陌生人的命运不一定永远是平行,当它突然被纠缠在一处时,你的“一步”是否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残骸出水时,汽笛长鸣,这是生者对逝者的悲思,在夜晚的江面,久久未能散去。(文/刘畅 樊帆 王博雅 刘洁 策划/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