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市11月10日零时供暖
(记者王亚)石家庄市11月1日召开2018-2019采暖季集中供热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誓师大会。会上印发了《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2019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方案》。该方案要求,各供热企业为责任主体,11月1日前所有供热设施完成注水和冷态试运行,7日一次网升温,8日二次网运行升温,10日零时全市居民供热达标试运行。
方案要求,11月10日零时不能实现达标试运行的供热区域,按照应得运行补贴额度的三倍在各种财政补贴中扣减。11月15日起一周内不能达标运行的区域,按照《首日达标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供热企业三倍退费于热用户,同时视情节程度扣减年终考核分值,并按《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石家庄还将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当室外温度降低时,智能平台指导热源企业提前增加热能输出,确保用户室内温度不降低。严禁室外温度升高企业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 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