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政部:贫困家庭老年人有望无偿或低偿托养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1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该部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其中提出,逐步开展面向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的无偿或低偿集中托养服务。这意味着,这类人群未来可获得无偿或低偿托养。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每个县至少建有1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达到70%以上;对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过50%。
对于目前扶贫的重点地区——“三区三州”(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3个区域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3个州),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条件得到较好改善。
为实现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将开展全面摸清底数的工作。将组织开展特困人员和供养服务机构摸底排查,逐人逐户、逐个机构深入调查,详细了解本地区特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集中供养需求,全面掌握现有供养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设备配备、供养能力、供养状况、保障条件、服务水平以及辖区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等情况,组织开展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集中托养需求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此基础上,测算本地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需求,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确保到2020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过50%”,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的供养需求得到充分满足;逐步开展面向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的无偿或低偿集中托养服务。
在改善养老设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使单张床位面积、护理型床位、无障碍设施、应急呼叫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符合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要求。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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