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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民举报镇干部工作日饮酒被指不实 涉寻衅滋事被诉

原标题:河南村民举报镇干部工作日饮酒被指不实 涉寻衅滋事被诉

新京报讯(记者 王露晓)河南虞城县一村民举报镇干部工作日饮酒,经纪委调查不实。新京报记者11月1日获悉,该村民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虞城县检察院起诉,该案将于11月9日开庭审理。

卢继华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卢庙村人。其弟卢继兴告诉记者,从2014年开始,因与当地一名镇干部有土地纠纷,卢继华为伸张土地权利,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接触较多,在接触过程中,发现多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日不上班或饮酒,于是通过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网站等渠道进行举报。

2018年2月15日,卢继华被虞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同年3月22日,又被虞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9月14日,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称,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入卢继华无事生非,多次举报张集镇政府工作人员任圣义、王伸奎、刘开庆、刘富强、张秋兰等人工作日不上班或工作日饮酒等,后经虞城县纪委调查,其举报均不属实,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卢继华的辩护律师刘征认为,对国家工作人员言行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乃至举报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除刻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外,均不具有可追责性。“卢继华的举报都是通过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网站,并未在网络上形成传播,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并且,“他举报的都是亲眼所见的事,不是蓄意捏造诬陷,就算纪委调查后认定为定性错误或不属实,公民的正常程序举报行为也不应是犯罪行为。”

此外起诉书还称,2014年,被告人卢继华举报张集镇原土管所长马景存工作日饮酒并在办公室睡觉,后卢继华以给钱才同意在网上将举报帖子删除并不再举报为由,敲诈马景存现金6000元。

卢继兴称,2014年,卢继华与马景存约定在土管所长办公室见面谈事,其代为前往,发现马景存“浑身酒气,在办公室睡觉”,其兄卢继华才通过中纪委网站举报。“后来,他给我哥打电话说软话求情,我哥才撤下举报,自始至终他们没见过面。”

虞城县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该案将于2018年11月9日开庭审理。

起诉书中,虞城县检察院主张,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卢继华的刑事责任,数罪并罚。辩护律师刘征则表示,他将为卢继华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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