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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博会展期内所售进口展品获税收优惠 部分免征进口关税

原标题:进博会展期内所售进口展品获税收优惠 部分免征进口关税

新京报讯(记者顾志娟)11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提出,对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作为支持首届进口博览会的一次性支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共有31家参展企业的展品享受税收优惠,例如瑞士斯达拉格公司有四项展品,包括高精度5轴联动铣车复合加工中心、5轴联动叶片加工中心、5轴联动叶盘加工中心、高精度棒料车铣复合加工中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为211.86万美元。

财政部表示,清单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对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王宇 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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