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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8人机动车实载24人 一男子严重超载被判刑

原标题:核载8人机动车实载24人 一男子严重超载被判刑

正义网恩施11月1日电(通讯员张平)核载8人的车塞入了24人,近日,由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来凤县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罗某某系来凤县大河镇某村人,因与学生家长达成口头协议,负责接送在大河镇某小学读书的该村部分学生上下学。2017年10月16日15时许,罗某某驾驶其面包车接送学生回家,途中被大河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查,该车共3排座位,车辆内第一排坐了2名学生,第二排坐了10名学生,第三排坐了7名学生,后备箱站着4名学生。罗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核载8人,实载24人。

日前,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罗某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根据罗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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