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民政厅进一步严格低保管理 全面打造阳光低保
10月31日,从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民政厅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 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在全省打造阳光低保。
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在传统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的基础上,经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通过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申请人经济状况,同时动态跟踪、复核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做到“严进严出”。
切实提高低保审核审批效率,省民政厅要求对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限期办理,无论是否通过审批都要及时答复申请人或委托人。年底前,全省城乡低保金要实现按月社会化打卡发放,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省民政厅规定,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要逐级报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由县级民政部门实行100%入户核查,并在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近亲属”,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落实好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建立了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和随机抽查村(居)委会、随机抽查低保户的“三不两随机”制度,省民政厅每年至少开展1次低保工作督查,州(市)、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低保工作抽查。
根据相关部署,省民政厅已从今年5月起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在金色热线、信访处置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乡四级低保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置反馈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并要求限期办理、面商答复。省民政厅受理举报电话为0871-65731352、6573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