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作一年即离职,学校索赔
梁某系非京籍毕业生,为北京某校事业编制老师。学校已为其办理北京市户口,梁某工作一年后离职,单方面毁约。学校主张违约金及人才引进费,近日,通州法院审结该起人事争议案件,判决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
@糖唐唐:他是一个成年人了,应该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个职业将对他提出什么要求等等,应该是在签约前就要明白的,这样的行为应该被任何行业所拒绝。才华不是不诚信的理由。
@海韵:支持学校,支持法院。目前有一部人,想通过一定的途径上北京户口,然后再另谋高职,如果没有约束,对用人单位很不公平。
(黄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