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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让法律有温度

原标题:人性化执法让法律有温度

10月27日,乐山出租车驾驶员徐君忠为送发高烧抽搐的2岁小女孩就医,情急之下连闯两个红灯,小女孩经治疗于28日出院。10月30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特事特办,决定撤销对其处罚。

我们要为出租车司机的救人行为叫好,也应为交警的人性化执法而喝彩。按照交规,出租车闯红灯该罚;但是闯红灯是为了救人,情有可原。在这件事中,交警如何执法,体现出的是一种价值导向——生命比规则更重要,见义勇为值得鼓励。这对于弘扬社会正能量有积极的效应。试想一下,如果这次出租车司机因为救人闯红灯被罚扣12分,今后还会有人愿意冒险救人吗?而特事特办撤销处罚,是对救人行为的褒奖,更让见义勇为者少了后顾之忧。相信随着这件好人好事的传播,今后有司机遇到同样的情况,也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法律是刚性的,人人都应该遵守,这体现出的是规则的公平公正,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因为法律不外乎人情,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方能让法律有温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何平衡执法的刚性与弹性,需要把握好“度”。我们要分清楚,人性化执法不是人情化执法,不等于执法者就拥有了自由裁量权,人性化执法也不是妥协性执法,可以对违法者随意放纵宽容,而应该有一定的尺度和标准。具体到救人闯红灯而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特事特办,恐怕还得有个大致标准。比如,是否有医生的证明。(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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