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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被地产商“咬”出的他 又上了头条

原标题:13年前被地产商“咬”出的他,又上了头条

撰文| 孟亚旭

今天,外逃13年的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个案件意义重大——这是国家监委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一个细节是,这位2005年底出逃的官员,当年是被一位地产老板“咬”出来的,当年和他一同出事的“同事们”,不少早就被判刑了。

被商人“咬”出来

姚锦旗是谁?

根据官方的消息,他1956年生,今年62岁,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05年12月出逃。

13年前的浙江新昌,曾因地产腐败窝案备受全国关注。

据《检察风云杂志》披露,2005年,浙江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徐孝西东窗事发,牵出了6名官员——

新昌县委原副书记刘德秋

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

新昌县国土局原局长王敏勇

新昌县财政局原副局长陈建军

绍兴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蒋永舟

绍兴市委原副书记范雪坎

浙江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如今的法人仍旧是徐孝西,但当年因他牵连的官员已有多人获刑。

2005年12月,刘德秋一审被判10年半,2006年7月,蒋永舟一审获刑11年,2006年8月,范雪坎一审获刑无期。

而姚锦旗,却销声匿迹了。政知君注意到,早在2009年,曾有人在网络上提出疑问,“新昌姚锦旗在哪里啊?”

而今天中纪委的消息,算是给了当年那个疑问一个最有力的答案。

“我2005年出逃时父亲还在世”

但让人遗憾的是,当年的姚锦旗并没有让后人吸取教训。

2008年,已任绍兴市副市长的谢卫星落马,这位曾任新昌县委书记的厅官,也是被一位地产老板“咬”出来的,在他落马后,当时已经下海经商的新昌县委原副书记程晓帆,也因涉该案被批捕。

但,那都是姚锦旗逃走后的事情了。

根据最新的消息,姚锦旗在出逃的那个月,就已经被浙江省办案机关立案侦查了。

2018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我引渡姚锦旗。

“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亚绿卡,今年还提交了入籍申请,本以为终于自由了,没想到一上‘红通’,没多久警车就开到了我面前。”

今天上午9点,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休息室里,姚锦旗说,“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

“我闺女16岁以后就没叫过我爸爸”,据人民日报报道,出逃后他不敢跟家人联系,“我2005年出逃的时候父亲还在世,我连他具体是哪一年去世都不知道,那种孤独的滋味真是煎熬。”

一个事实是,中央对外逃贪官的追逃追赃工作在持续加强,一个最直接的体现便是,高层加大了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各相关部门的资源,改变了原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九龙治水”的局面。

今年3月20日通过的监察法专章规定了“反腐败国际合作”,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在反腐败执法、引渡、司法协助、被判刑人的移管、资产追回和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8个月后,姚锦旗被引渡回国,成国家监委引渡第一案。

引渡回国

其实,这几年来有不少外逃贪官到案的消息,就在此番在姚锦旗回国之前,还有两个国家监委成立后的“首案”:

6月22日,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2001年8月外逃至澳大利亚,外逃17年)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百名红通人员”

7月11日,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2001年外逃美国)被强制遣返回国,该案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但注意到没有,赖明敏是回国投案,徐超凡是被强制遣返,而姚锦旗,是被引渡回国的。

说一点干货。

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的方式有不少,其中引渡是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开展境外追逃的正式渠道和理想方式,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是引渡之外的替代措施。

多说一句。

在姚锦旗拿到绿卡的那年,《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对外发布:

“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自动投案,或者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距离2018年12月31日,只剩1个月了。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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