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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干部借扶贫之机在贫困户家饮酒 被党内警告

原标题:吉林长岭两名干部借扶贫之机在贫困户家中饮酒,被党内警告

近日,吉林省纪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11起典型问题是: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副局长祝文明等人未及时调查处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引发群众持续上访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时任九台区苇子沟镇党委书记祝文明、镇长李洪胜和苇子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张玉岐、办事处副主任范显峰等4人,对违规办理低保、骗取泥草房补贴等11件次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未及时调查处理,引发群众持续上访,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4月,祝文明、范显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洪胜、张玉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桦甸市红石镇党委副书记褚凤祥不认真履职致使扶贫项目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2016年5月至7月,时任红石镇副镇长褚凤祥在负责该镇防风中草药种植扶贫项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既未签订中草药种子购买合同,也未就种子出芽率等作风险防范约定,还未组织开展技术指导,致使该镇种植的防风出芽率参差不齐、长势不好,严重影响种植农户收成;在未实地验收情况下,同意用扶贫资金支付21.33万元防风种子货款。2017年10月,褚凤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原副乡长杜国民、民政助理张文海未认真调查核实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张文海在负责低保年度核查时,没有认真核实低保申报信息,没有入户走访调查,时任分管领导杜国民对该项工作部署不力、失察失管,致使不符合条件的2名村民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1.07万元。2017年9月,张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国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辽源市东辽县泉太镇人大主席沙宁等人监管、帮扶不力致使贫困户低价变卖扶贫仔猪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时任东辽县渭津镇副镇长沙宁、渭津镇福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宝金,在实施养殖扶贫项目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采取帮扶措施不到位,致使该村连续两年共计90余户贫困户低价售卖扶贫仔猪290余头。2018年3月,沙宁、陈宝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化市二道江区发改局副局长兼区脱贫办副主任李忠玉搞形式主义应对上级检查问题。2017年1月,李忠玉为迎接通化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提前制定的工作清单拟定“标准答案”,入户辅导贫困户如何回答上级检查提问,并向贫困户隐瞒上级来检查的实际情况。2017年12月,李忠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白山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赵从文等人不作为乱作为致使大额扶贫资金超前使用、扶贫项目停滞问题。2016年,时任抚松县万良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赵从文,在推进高升村和大方村精准养殖项目中,因谋划不周全,致使该项目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办理立项审批手续;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单广军,在该项目没有立项审批手续情况下,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并将299万元扶贫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时任县环保局局长高维红、县发改局副局长吴刚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致使该项目超前使用扶贫资金且处于停滞状态。2018年6月,赵从文、单广军、高维红、吴刚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松原市长岭县光明乡党委副书记李义猛、县医保局党支部书记刘德祥借扶贫工作之机在贫困户家中饮酒问题。2018年4月24日、27日中午,李义猛、刘德祥分别到光明乡二龙村、欧力岗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在贫困户赵某、李某家中用餐时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5月,李义猛、刘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洮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科员张楠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低保金被冒领问题。2016年,张楠未按职责规定及时清退死亡低保户,致使8名死亡低保户亲属冒领低保金共计0.84万元。2018年8月,张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低保户亲属退还违纪所得资金。

敦化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申法海乱作为致使扶贫资金被骗问题。2015年8月,申法海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更改基础信息资料等手段,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考核,成为残疾人扶贫基地,获得扶持资金5万元,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4月,申法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主岭市怀德镇民政助理庞中师等人不按规定审核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10月,庞中师和怀德镇低保专干任岗岩、楼上村文书孙立峰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未对家庭成员收入进行核实情况下,同意为2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低保。同年12月,时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农保科科长梁刚在未按规定联审联批情况下,同意为上述2名村民发放低保金直至2015年3月,合计违规发放2031元。2017年9月,庞中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任岗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调离岗位处理,孙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梅河口市李炉乡民政助理高彦臣等人不正确履职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5年7月,高彦臣不认真履行职责,将单位公章借给时任乡建助理王树成,由其对危房改造档案中的贫困证明进行盖章,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三人班村文书关长祥在该村村委会主任黄志安帮助下,通过虚开贫困证明等手段,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高彦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树成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关长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黄志安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11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贯彻执行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慵懒怠政、失察失职,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消极应付,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精准脱贫提升到治国理政新高度,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精准施策,凝聚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强化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交、媒体披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结果。要严格执纪,紧盯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要快查快结中央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吉林省扶贫领域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要严肃问责,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有关问责规定,对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发现一起、严肃问责一起。要强化通报曝光,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要及时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强化压力传导,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谭光宇 李娜/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官网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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