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救助名单成“亲友名册”,浙江义乌村干部骗取救助金被处分
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30日消息,不久前,一个网络帖子在浙江省义乌市的本地论坛引发网友“围观”。帖子称该市北苑街道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家境不错,却让自己的母亲领取困难群众救助金,并指出救助名单中多人为村干部亲友。
“如果属实,必须严肃查处。”义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责成北苑街道纪工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街道纪工委接到线索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并召开线索分析会。经过分析研判,调查组认为该线索具有高度可查性,决定展开线索初核工作,并确定了先固定客观性证据、再接触当事人的策略。
调查组首先来到民政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原来,每年年底,各镇街慈善协会都会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由各村(居)进行调查摸排,并将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名单上报至镇街,由镇街审核后发放救助金。政策规定,只有患大病或持有特殊病种证书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救助金。
随后,调查组调取了北苑街道受救助人员名单,逐一核查申请资格、申请材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通过对受救助人员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核实,调查组发现在柳二村提交的救助人员名单中,竟有11名村民是村干部的亲朋好友。
会不会这些村干部的亲朋好友确实有资格享受救助呢?慎重起见,调查组又对这11名村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找来有关村民核实情况。最终认定,这11名村民均不符合受救助条件。至此,关键性的证据材料已经掌握,到了见当事人的时候了。
“你母亲杨某某有没有享受过困难群众救助?”调查组来到柳二村,找到党支部书记杨光明。
一听到“困难群众救助”几个字眼,杨光明眼里闪过一丝不安,支支吾吾地说:“什么困难群众救助,我记不清楚了。”
调查组工作人员及时察觉到了杨光明神态的变化,问道:“每年年底,北苑街道都会给各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你母亲的名字也在救助名单里,能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吗?”
“我母亲符合条件,难道不能享受救助金吗?”杨光明反问。
工作人员从文件袋中拿出了从民政部门调取的相关资料,放到杨光明面前:“政策文件都在,你自己看看吧。”
杨光明扫了一眼资料,眼神立马黯淡下来。在证据面前,他只得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违规骗取困难群众救助金的问题。
调查组接着和有类似问题的柳二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辰生进行了谈话。最终查明,在今年北苑街道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时,杨光明、杨辰生利用职务之便,在认定、核准并申报困难户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将11名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亲属或朋友纳入救助对象范畴,骗取救助资金共6400元。
经北苑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辰生党内警告处分,被骗取的救助金全部予以追缴。
作者:高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