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光圆成大股东新光圆成 深交所发关注函
新京报讯 (记者柳川)10月31日,新光圆成收到深交所发布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被大股东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事项进行说明。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事项涉及资金9.6亿元。
对于新光圆成违规为大股东融资提供担保,深交所要求新光圆成按照规范格式,详细披露公司违规为大股东融资提供担保的签署时间、主合同相关当事人、合同金额和担保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违约责任、担保责任、反担保的具体情况及其充足性、相关担保是否出现逾期并已履行担保责任等,并分析说明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于新光圆成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深交所要求,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披露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实际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具体内容、形成时间、形成过程、占用原因、日最高占用额、是否归还,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并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新京报10月31日早间发布《新光圆成被大股东违规担保、占用资金涉及9.6亿》的报道。
报道中提到,新光圆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主债务人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10月30日,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3亿元。 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司法部门确定。
此外,新光圆成控股股东在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经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10月30日,实际被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结余总额为6.6亿元(不含利息)。
2018年10月16日,新光圆成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发现上述资金中2亿元因逾期未还,公司已被债权人起诉。
记者 柳川 编辑 赵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