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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达嘎乡兑现易地搬迁户原有住房退出补偿款

原标题:曲水县达嘎乡兑现易地搬迁户原有住房退出补偿款

为了有效落实《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及小康安居工程搬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拉委厅发【2016】60)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要求,10月30日,达嘎乡在色甫村委会兑现了色甫村易地搬迁户原有住房退出收归村委会补偿款,首批4户20人,共计16万元。

达嘎乡按拉萨市补偿标准执行,补偿对象(人数)以2017年12月扶贫国办系统人员为准,补偿标准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在现场,乡扶贫办、财务工作人核一户对现一户,在核查、复印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收缴之后,兑现补偿款(现金),本次4户20人,共兑现资金16万元。

在兑现资金的同时,乡长毛鑫向村“两委”和搬迁户再次说明了住房退出相关政策和要求,一是三方应切实履行协议内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二是退出住房归村委会集体所有,村委会应做好住房的清查和移交;三是村委会不得再向搬迁户批宅基地。

作为承接拉萨市易地搬迁户原有住房处置试点乡,达嘎乡从去年就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先后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在汇总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达嘎乡易地搬迁户原有住房处置方案。今年8月初,乡政府、村委会已与自愿有偿退出的搬迁户签订了三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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