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力“一网通办” 上海出台法规管好用好公共数据
新华社上海10月30日电(何欣荣、梅婕雯)上海市政府30日表示,为促进公共数据的整合应用,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已研究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全国率先推进“一网通办”的区域,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10月中旬正式上线。共有逾1000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90%以上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截至目前,“一网通办”注册个人用户达742万,法人用户超过189万。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的公共数据采集管理适用于三类主体:一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水务、电力、燃气等公用事业运营单位;三是运行经费由财政保障的其他机关、团体。对中央国家机关派驻上海的相关管理机构,也作了参照执行的规定。
今年4月组建的上海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的建设,同时对全市的公共数据按照应用需求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据介绍,对公共数据进行整合共享后,可以在各个场景应用。比如,每个在“一网通办”总门户实名注册的市民,都有自己的专属主页,上面汇聚了公积金、医保等常用信息。
为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上海在管理办法之外,还发布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管理三个配套文件,解决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效力不等同的问题。比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如能通过系统直接调取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印章的使用。
汇聚的数据越多,“一网通办”系统越聪明。未来“一网通办”系统可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和办事信息,在不同的阶段给用户主动推送相关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