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万柏林区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近日,记者从万柏林区民政局获悉,为实现社会救助资金效益最大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该区采取扩大城乡低保救助审批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开展低收入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据介绍,万柏林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范围进一步扩大,重度残疾人低保审核审批条件从一级、二级残疾人扩展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对于刚性支出较大的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等对象,生活困难时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医疗救助方面,万柏林区对今年已救助过且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住院患者,按100%的比例补足差额,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10万元。对重点救助对象目录范围外个人实际负担部分仍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按照50%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3万元。大病门诊救助方面,尿毒症(肾透析)、血友病、苯丙酮尿症患者按80%比例补足差额,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8万元;器官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的病种,按当年票据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重点救助对象在住院票据上,如分不清政策范围内外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票据个人承担部分的5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8万元。此外,万柏林区积极开展低收入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其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一倍以上两倍以内的困难群众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均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