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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案件警示作用

原标题:省委宣传部: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案件警示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我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今年年初,贵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报账员高某涉嫌挪用公款80余万元无法归还,最终受到纪法的严惩,面对铁窗,高某后悔不已。

教训深刻且惨痛。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分析研判该案例时认为:挪用公款80余万元,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个人挪用公款累积未还,说明不仅仅是报账员一人的责任,其所在部门和台财务也必然存在廉政风险和管理制度漏洞。

纪检监察组立即向贵州广播电视台党委提出建议,要求利用该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特别是该报账员所在的新闻中心和台财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案例、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专题会议并进行督促指导。

专题会上,新闻中心党支部书记通报了该案查处有关情况,每位党员立足自身岗位,谈认识和体会,认真查找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不足,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上几个月我们还在一起工作,一个早上听下来,大家都唏嘘不已,真发人警醒,身边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我们平时只注重抓业务工作,忽略了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利用此次“一案一整改”工作,认真查找部门管理制度漏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

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台党委高度重视高某案件的“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针对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的案情特点,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从中吸取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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