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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强化考核管理 督促派驻机构更好履职尽责

原标题:安顺:强化考核管理 督促派驻机构更好履职尽责

近日,安顺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工作规范、干部管理、干部考核等七项制度,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实现“管人”“管事”和“用权”有效衔接,督促派驻机构干部作风转变、履职尽责。

建立业务规范机制,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为明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权限,加强和规范业务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三项机制”的意见》等工作制度,从监督、信访、案件查办等方面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采取逐个到监督部门走访的方式,与党组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交流沟通,收集整理部门职能职责、人员情况等信息,及时对每个单位风险点高的岗位和近年来曾有违纪行为发生的部门岗位,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实现全方位掌握和全过程监督全覆盖。

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促落实。为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考核管理,促进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岗位培训、党校培训、挂职和跟案跟事调训等方式,提升和锤炼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同时,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派驻机构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从履职考核、民主测评、业务评价、日常监督等七个方面,实行月跟踪、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派驻机构履职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正风严纪树形象。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制度(试行)》和《安顺市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及外出报告制度(试行)》,重点监督防范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以案谋私等行为,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形成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内控机制。同时,严格落实请销假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安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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