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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原标题:山东: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明)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近日,王某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滨州市滨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28名被告人涉及17个罪名60多起犯罪,仅卷宗就有79册,审查报告达3000多页。

“办案组成员中的6名检察官加班加点,一个半月就实现了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山东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副检察长鲍峰说,对于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保证依法快捕快诉,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非常重要,这样从逮捕环节到审查起诉环节,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及时派出骨干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侦查行为,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截至今年10月中旬,该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1起。与此同时,严格办案程序,严抓业务培训,组建专门人才库,省、市检察院包片、包案指导,市、县检察长带头办案,确保办案质量。

截至10月中旬,该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92件2072人,提起公诉222件1217人。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88件。

该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及其“保护伞”等,依法严厉打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以及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并起到协助侦破案件作用的一般参与者,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注重结合办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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