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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票捧回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原标题:东莞高票捧回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制图/乔雨

10月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上,我市报送的“构建‘一平台、三工程’科学市场监管体系——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实践”项目在31个入围项目中,以选票排名并列第三的优异成绩获选“中国法治政府奖”,成为了广东省四个获选项目中获票数最高的项目。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是国内首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的奖项,主要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措施进行专业评选和表彰,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各级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被舆论称之为民间对政府的奖项。

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于今年4月启动评选,活动组委会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85个项目,申报单位在地域上覆盖全国18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在层级上涵盖国家部委至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今年7月,经过专家初评、公示,共31个参评项目入围最终角逐。今年5月,东莞市以“构建‘一平台、三工程’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申报“中国法治政府奖”,经过初评、公示,在85个申报项目中,入选为终评项目,并在终评中得到评委高度肯定。

改革过程中,我市突出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的全过程,依法治市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这是东莞能在本次评选中“突围而出”的重要原因。对此,组委会还特别指出,东莞率先在市场监管中引入现代社会治理理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了传统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社会共建共治格局转变,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法治政府理念与实践的时代内涵。

据了解,东莞商事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近年,东莞市充分发挥先行优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运用“互联网+”手段,打造市场监管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三大工程”,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科学市场监管“东莞样本”。

法治政府建设的“东莞样本”

关键词:细化服务管理

“等人上门办事”变“出门找人服务”

最近,在厚街办了一家餐饮店的个体户小王交了一位“新朋友”网格员小李,对于这位“新朋友”,小王非常满意。从工商局领回营业执照刚3天,小李就找上门,耐心地指导小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小李的指导下,没多久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办下来了,小王的餐饮店顺利开业。

小王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在东莞,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就会有网格员持着手机,根据APP的提示信息,上门进行指导和政策宣传。这是东莞探索商改后续监管和智网工程对接融合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推动“一平台、三工程”,打造共建共享监管格局的生动写照。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在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样本成果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网格化等现代社会治理理念,重点在如何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上下功夫,打造市场监管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三大重点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此,我市建设了协同创新平台,在东城同沙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建市场监管研究智库,创新监管效能指标评估体系,归集评估53个部门、33个镇街、599个村的后续监管数据。

在平台的资源支撑下,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三大工程有序铺开,使得监管方式从过去“等人上门办事”,改为“出门找人服务”,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大幅提高。

智慧监管工程,将全市划分基础网格2958个,整编网格员9756名,利用手机终端APP,实现包括市场监管“4+2”入格事项等所有作业表单化、流程化,市场主体底数更清、情况更明、监管服务更加主动,有效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的痛点。

协同监管工程,智能推送监管事项,形成部门自动认领、限期办结、结果共享、全程痕迹化管理模式,引入企业、协会等多元治理主体,注意发挥“小个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信用监管工程则自主开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集合信用查询、证明打印、异议处理等功能,群众登录互联网即可打印工商机读资料,通过微信即可查询涉企信用信息。

据统计, 2017年12月以来,智慧监管工程推送监管任务27万条,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8万条;协同监管工程累计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08万条,收到反馈信息191万条;信用监管工程,公示信息1220万条。

关键词:法治与改革并行

改革实践经验可推广、可复制

法治与改革,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过程中,东莞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改革创新,遵循“试点先行——经验总结——制度固化”思路,参与制定了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将试点经验上升为顶层设计和法规制度;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严格按法律程序取得授权或政策支持,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

我市还出台“1+6”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政策体系及操作细则,提供制度规范和保障;严格依法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制定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推送清单、企业信息公示清单和信用约束管理“两张清单”,建立涉企信息归集格式化标准,在法治化框架下细化、创新和规范。

数据显示,去年东莞市场主体总量、开办企业便利度、企业活跃度均居广东省地级市第一;企业开办实现全程“零跑动”,所有流程手续力争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国务院要求缩短近六成。

由于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平台、三工程”所有模块都可复制推广。截至目前,东莞商事登记改革创新实践受到中央和地方400多批次考察团学习考察,“大数据市场主体监管新模式”被商务部等13个部门向全国复制推广,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多次聚焦关注。(见习记者 王子玺 记者 李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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