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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打掉一个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

原标题:拉萨市打掉一个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

10月28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公安机关刚刚侦破以次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该团伙4名骨干成员,目前,4人均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在案件线索摸排中,拉萨市公安机关掌握了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村民次某,与其侄子、原村委会主任次某某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于是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走访调查。经过专案组数月的努力,一个以次某为首,长期盘踞在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10月24日凌晨,根据专案组指令,警方按照既定抓捕方案统一行动、迅速出击,成功控制了该团伙4名成员。经查,该团伙首要分子次某,男,现年40岁;骨干成员次某某,男,现年40岁,系犯罪嫌疑人次某的侄子,曾任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村委会主任;骨干成员洛某,男,现年37岁;骨干成员扎某,男,现年53岁,曾多次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2014年7月,加入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在次某等人干扰下,其侄子次某某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次某某上任后,违背村民意愿,推荐次某、洛某、扎某等人接手负责管理加入村车队事务。次某等人在未经任何职能部门批准、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加入村二组和三组的山脚下开采山石。

接手车队后,以次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强行要求车队每位车主签订包括缴纳2万元保证金、村外资金参与购车须缴纳5万元罚款等内容在内的霸王协议。该团伙利用此霸王协议违规收取车队保证金74万元后,次某本人将其中的59万元挥霍使用,15万元分给侄子次某某。2016年底,次某某召集部分村民商定采集囤积砂石,要求每人交纳5000元,并承诺两年后将砂石卖出,赚取利润分红,实际募集资金20余万元。后来次某某只将少部分资金用于囤积砂石,私自挥霍余下15万元。2018年7月,次某、洛某、扎某三人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将砂石卖出非法获利50万元,均被团伙成员据为己有。

2017年10月,次某、洛某、扎某组织车队参与那拉高速公路古荣段建设。2017年下半年,该车队在参与那拉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其中一辆施工车辆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翻车事故后,次某不但不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操作,反而将原因怪罪到项目建设方,纠集车队人员集体罢工,前往工程项目指挥部聚众闹事,要求项目指挥部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面对无理要求,工程项目指挥部担心车队闹事影响工期进度,最终支付其索要的费用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次某、次某某、洛某、扎某4人已被拉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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