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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让群众在监督执行工作中得到实惠

原标题:景汉朝:让群众在监督执行工作中得到实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景汉朝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大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是社会上非常关注的问题。张军检察长在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全面地报告了这几年工作取得的成绩,讲得很全面,亮点纷呈。

我个人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三点:一是扎实开展了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工作。这些年来确实有些假官司,本来不是一个纠纷,或者是一个自己能解决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勾兑勾兑,商量商量,故意打官司让法官出判决,达到自己的目的。检察院针对这一类的虚假诉讼开展监督,抓到点子上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意义十分重大。二是检察院在监督过程当中与法院合力解决“执行难”。这一点我觉得非常突出,不是一般性的简单监督,而是在监督过程当中把它契合到解决“执行难”里面去,监督有些案件超标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而且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等一系列的做法都非常好。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解决“执行难”当中的一些问题。支持与监督把握结合得很好。三是以新理念引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张军检察长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特别强调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监督是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统筹发展等理念。强调抓住要害,如对全国有影响的、有引导意义的案件要集中精力、强力监督,抗诉一案、影响一片,通过个案的公平正义引领司法进步、促进社会进步。这些理念和做法都很好。

提几点建议:一是不断加强实践创新和探索,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五大新理念转化为司法实践的新成果。二是立足职能,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与最高人民法院一道不断深化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监督执行工作当中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三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执行法律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摘自景汉朝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审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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