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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 多数省级党政机构总数未超过60

原标题:机构改革后,多数省级党政机构总数未超过60 |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 实习记者徐美慧) 各地机构陆续获批,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东等24个省(区、市)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信息公布,尚未透露相关信息的只有天津、内蒙古、上海、贵州、西藏、青海、新疆7个省(区、市)。

记者发现,已经公布机构数量的省(区、市)中,绝大多数的省(区、市)党委、政府机构总数不多于60个。

其中,福建、山东、江苏、湖南、辽宁、浙江、吉林、黑龙江、甘肃、江西、湖北的省委、省政府机构总量均为60个。截至目前,只有重庆的市委、市政府机构总数超过60,一共64个,其中市委机构17个,市政府机构47个。海南、宁夏党政机构总数最少,均为55个。

省级党委机构数量最多的是福建省委,设了19个机构;最少的是江苏、宁夏、广西省(区)委,均只有16个。省级政府机构数量最多的是重庆,设有47个机构;最少的是海南,只设了37个机构。

此次改革,各省级党政机构数量都被要求了限额。以广西为例,根据中央要求,广西党政机构限额为60个,其中副厅级机构占比不能低于15%,即不得少于9个且必须设满。改革后,广西设置党政机构58个,其中党委机构16个、政府机构42个;正厅级机构49个,副厅级机构9个;正厅级机构比改革前减少了5个,副厅级机构增加了6个,党政机构总数增加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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