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68件,其中要求制定法律的议案45件、修改法律的议案23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归类后,共有44个立法项目。
按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要求,4月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等22个部门的同志商议议案办理工作,并就提出议案初步处理意见做了分工。各部门高度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在议案办理过程中,通过向领衔代表发征求意见函或当面交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征求意见。全国人大财经委认真研究议案初步处理意见,还就一些重点议案处理情况组织专题调研,进一步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件议案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9月2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件议案提出的1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1件。
二、17件议案提出的10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要求修改法律的议案11件
2.关于修改计量法的议案2件。
3.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的议案2件。
4.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议案1件。
5.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的议案2件。
6.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法的议案1件。
7.关于修改铁路法的议案2件。
8.关于修改审计法的议案1件。
要求制定法律的议案6件
9.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4件。
10.关于制定空域法的议案1件。
11.关于制定航天法的议案1件。
三、21件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审议
要求修改法律的议案7件
12.关于修改票据法的议案3件。
13.关于修改信托法的议案1件。
14.关于修改港口法的议案1件。
15.关于修改政府采购法的议案1件。
16.关于修改价格法的议案1件。
要求制定法律的议案14件
17.关于制定质量促进法的议案11件。
18.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1件。
19.关于制定国债法的议案1件。
20.关于制定城市管理法的议案1件。
四、29件议案提出的24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或对立法开展调研论证,改进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一)对19件议案提出的15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21.关于制定财政法的议案2件。我国一直高度重视财税法制建设,基本建立了包括预算、税收、国库、资产、会计等领域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建议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积极推进财税立法工作。
22.关于制定数字经济法(大数据法、大数据发展法)的议案3件。我国大数据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范围,数据权属、权利、交易等规则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先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是否制定综合性法律。同时,建议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范数据权利的保护。
23.关于制定网络贷款管理法的议案1件。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将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建议在起草工作中认真研究议案所提问题,促进网络借贷健康发展。
24.关于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的议案1件。议案提出的品牌培育、建设和保护等问题,在商标法等法律制度已有规定,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对经济的引领作用。
25.关于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的议案1件。中国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建议积极推动试行办法出台,并在试点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
26.关于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的议案1件。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条例,确保风险处置措施与司法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
27.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法的议案1件。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法律已规定了计划审查、批准、监督、调整的基本程序,以及审查的重点内容。全国人大财经委也于2016年就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建议通过完善现行法律和相关决定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批监督。
28.关于修改烟草专卖法的议案1件。针对议案提出的烟草专卖公司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搭售香烟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烟草专卖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调整优化烟草商业企业的业务流程,强化烟草营销监管。
29.关于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法(互联网金融法)的议案2件。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等在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性,研究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并就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要求,研究提出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的意见。
30.关于制定普惠金融促进法的议案1件。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
31.关于制定快递业促进法的议案1件。《快递暂行条例》颁布不久,建议待施行一段时间后,再考虑修改为快递条例或者制定法律。
32.关于制定彩票法的议案1件。建议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在《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基础上,根据彩票管理实践的发展与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解决议案提出的虚报套取彩票资金、违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等问题。
33.关于制定公益广告促进法的议案1件。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34.关于制定新经济形态流通法的议案1件。刚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吸收了议案中提出的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意见。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议案中提出的规范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等方面的建议,已有相应的规定。
35.关于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法的议案1件。建议交通运输部门推动修改完善《道路运输条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解决议案所提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的监管问题。
(二)对10件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建议进一步调研论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36.关于制定物流法的议案2件。采取综合性的物流立法形式,还是对目前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加以整合,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物流业规范发展,适时提出相关意见。
37.关于制定共享单车管理法的议案1件。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共享单车立法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共享单车相关管理制度,解决议案提出的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停放混乱、押金退费难等问题。
38.关于制定社会组织税收管理法的议案1件。建议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现行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财税体制改革,统筹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税收政策问题,解决议案提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散乱、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39.关于制定企业权益保护法的议案1件。公司法等法律虽对企业权益保护已有规定,但实际经济工作中损害企业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深入调研论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0.关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法的议案1件。建议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结合国企国资改革,深入开展立法研究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41.关于修改标准化法的议案1件。议案提出的与食品安全法衔接问题,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已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作为例外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42.关于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法的议案1件。议案提出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体制不顺、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43.关于修改商标法的议案1件。在市场经济特别是经济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商标标识不宜通过强制性政策和行政手段保证中文商标应用比率。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通过宣传、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并注册中文商标,鼓励和支持民族品牌发展,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44.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1件。中国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议在依法合规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公募基金专门投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制度。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