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沧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开展生态检察护航“美丽海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今年来,海沧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签订《关于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并成立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及联合监督协作小组,围绕建设“美丽海沧”,强化对溪头水库、过芸溪等重点水域的保护与治理,及时沟通涉及水资源、水生态、水污染的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整治重点、难点等,收效明显。
今年7月,辖区某重点工程施工点因把雨期积水排放到市政管网污水管、溢出流入过芸溪污染水质,区河长制办公室发现后立即成立联合执法小组现场联合执法调查,并邀请海沧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检察官进行现场监督。到场检察官提出的既要保证重点工程的施工,又要确保施工污水依法有序排放的意见得到各方认可。区河长制办公室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予以整改,现场联合执法调查初见成效。
7月下旬,针对辖区溪头水库大坝下方养鸭场清退治理情况,该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及时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治理措施及整治进度,并现场查看、向村民了解养鸭场退养后的后续情况。同时,就退养后的污染治理措施与区河长制办公室交换意见。
(蔡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