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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万亿元 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国资“家底”

原标题:183.5万亿元 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国资“家底”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实习记者彭慧)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据了解,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口径、全覆盖“晒家底”。《综合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亿元。

同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也向大会提请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这是中国国有金融资产第一次全口径公开“家底”。

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综合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91.6%。而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探索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下,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深化完善,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开始启动。

在国有金融资产方面,《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金融企业所投境外机构(含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资产规模18.1万亿元,集团层面享有的权益总额0.9万亿元。与2013年相比,投资总额增长了50%,权益翻了一番。中央本级机构数量、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占到90%以上。

刘昆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增长和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力日益壮大,资产分布以银行业为主体,集中在中央本级,境外金融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报告》明确规定,要夯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强化对资本投向、资产交易、产权流转和境外投资的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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