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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要扔只老鼠,也可以打“110”报警求助吗?

原标题:家里要扔只老鼠,也可以打“110”报警求助吗?

摘要:“有困难,找警察”的理念和认知虽然没有错,但在具体行为的层面上,还是有必要对报警行为进行规范。

面对电话另一头泣不成声的求助,属地民警火速出警。到达现场时候,却发现是一名大学生家里粘鼠板上黏了一只老鼠,因为害怕,不敢自己丢出去而报警。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日前就让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三牌楼警务站的民警遇上了。

这种报警电话看似难以置信,其实不在少数。不久之前,南京一位女大学生坐错公交车迷路,就一边嚎啕大哭,一边语无伦次地报警,并成功获得了警方帮助。

两次事件发生之后,围绕报警者是否滥用权利,出警行为是否浪费警力资源等问题,网络上掀起了激烈争论。但事实上,中国的警务活动极具国情特色,简单地全盘肯定或者否定都可能失于片面。

“110”报警热线主要受理紧急类警情的报警,比如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治安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在这些情况下拨打“110”报警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争议比较大的是求助类报警电话,人民群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报警求助?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出警处置?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出警?这些问题的内涵和边界往往比较模糊,也容易引发争论。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有助于警民之间形成共识,使人民群众学会正确报警,提高警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民群众也乐于在生活中践行这句话,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甚至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喜欢找警察帮忙。比如,目前上海市公安部门每天都接到近4万个报警电话,其中大约有8000个是求助类和纠纷类电话。护送老人回家、帮助市民把钻进汽车里的猫捉出来、为父子吵架充当“老娘舅”。从表面上看,这些琐事都不属于民警的职责范畴,但这恰恰就是中国民警符合中国国情、颇具中国特色的警务活动。民警这种辛勤、琐碎的劳动付出,为社会生活织起了一张平安网,也成为老百姓信赖政府、依靠政府的直接体现。这些警务活动所实现的社会效益,恐怕远远超出一些国家警察部门纯粹的警务活动。

以这一标准去衡量,南京坐错公交车女大学生的报警求助,被警方认为是完全正确之举。当时已经是晚上,当事人身处郊区,当地已经没有公共交通可供乘坐,也呼叫不到出租车和网约车,因此面临着现实的人身安全风险,毫无疑问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即使是“请求警察帮忙扔老鼠”这样的报警电话,当事民警也表示“在生活中遇到突发情况尽量自己解决,如若实在无法解决,像杨同学(报警者)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求助民警,作为民警我们很乐于帮助他们。”

当然,公安部门的警力毕竟有限,不可能事无巨细地满足社会的全部需求。因此,分清轻重缓急,优先保障“110”热线核心职能的履行十分重要。上海公安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上海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市民群众报警1200万余起,其中一半以上进行了处警。在未处警报警中,三分之一属于恶意骚扰、谎报和无通话的警情。即使是警务类警情,也有很多属于非紧急情况。比如,有些市民打“110”咨询身份证、护照等业务办理事宜,其实这些事务应该联系派出所、出入境等相关部门,而不是直接拨打“110”。

可见,“有困难,找警察”的理念和认知虽然没有错,但在具体行为的层面上,还是有必要对报警行为进行规范。紧急类警情拨打“110”,非紧急类警情向相关的公安机关咨询了解,非警务类投诉、举报、求助事务则拨打市民热线之类的相关热线,应该成为人民群众的常识。此外,对于一些恶意骚扰、谎报或者无通话报警行为,应该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依法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处警效率和警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110”热线的最大效益。

栏目主编:封寿炎文字编辑:封寿炎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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