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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仍有“五难”

原标题: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仍有“五难”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近年来法院的重点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非打不可”,10月24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通过这场战役,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士气,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

制度、机制和模式。不过,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报告中,周强具体谈到了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面临的五大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周强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现实基础、投入保障等差异很大,导致出现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不尽相同。

有的法院已经较早达到了核心指标要求,目前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有的法院则起步较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等支持的力度不够,执行理念、

模式、投入、进度相对滞后。“整体来看,在最后收官阶段,全国同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仍有不小的压力,仍需付出艰巨的努力”。

“二是执行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周强说,有的法院对执行信息化工作

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到位,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网络查控系统中冻结、扣划功能尚未实现全覆盖,仍需进一步扩大范围、拓展功能。有些信息化平台存在操作繁琐、运行不畅等问题,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以提升实战效果。

周强表示,第三个问题和困难则是执行队伍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由于执行案件数量大、增长快,加上存在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现象,广大执行干警攻坚执行难期间牺牲节假日、长期超负荷连续作战,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因公殉职患病的人数增多,身心健康需要引起关注,工作生活条件需要改善。一些地方执行队伍老化,力量不足,知识储备滞后,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及乱执行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数执行

人员吃拿卡要、作风不正、违法乱纪甚至贪腐渎职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联合惩戒体系还未能实现全覆盖”,周强说,一些地区未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联合惩戒工作,未就落实联动机制情况建立管理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一些协助执行单位未能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影响了失信惩戒的实际效果。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入住星级酒店、限制其子女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限制获取政府补贴、限制海关认证、限制高消费旅游等方面,一些地方的工作举措没有落地,查控下落不明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此外,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识不统一,这也是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面临的一个问题。“虽然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公开、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解释‘执行不能’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对执行工作的正确认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但从全社会范围看,仍然有不少当事人对‘执行不能’缺乏理解。为此,还需通过加强法治宣传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等长效机制加以根本解决。”

周强表示,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也到了推动长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窗口期。下一步,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编辑:杨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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